尊敬的吴增顺先生:
您好,您的咨询“居民暂住证,租赁合同办理”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对于非深户籍人员(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仅窗口受理及窗口领证时需要出示)及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申请人在深圳具有证件照相资质照相馆拍摄的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单上的流水号)。
对于港澳台居民,需提供:
(一)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三)居住满半年(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有效期内且租期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有效的购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7.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8.有效期内且期限超过半年的劳动合同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9.用人单位出具的存续时间超过半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0.用人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1.有效学生证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2.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3.其他能够明确居住满半年和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
(四)未满16周岁,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由监护人带领申领人一起前来申办的,无需额外提供代为申领手续材料;仅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人没有前来办理手续的,还需提供能证明申领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任一种)。
二、关于办理租赁合同所需材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个人
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境外人士:护照(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2.单位
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三)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四)授权委托
1.产权为个人: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2.产权为单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五)房屋租赁合同(含合同附件)
如您对答复有疑问,可拨打0755-84465000(居住证方面)、0755-25690202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