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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选聘1名辅助管理类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职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七)具体招考职位和职位条件详见《罗湖区委统战部2014年选聘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 4月17日至4月18日(9:30-11:30时;14:30-17:30时)、4月21日至4月22日(9:30-11:30时;14:30-17:30时)。
2.地点:深圳市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916。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25666211。
3.报名方法: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个人条件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4.报名时提供材料:
《罗湖区委统战部选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属留学回国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 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面试的方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结束后,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考生成绩将于罗湖区党务公开网公布。
2.资格复审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职位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7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为拟雇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5.雇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和区雇员管理部门办理雇用手续。
6.时间、资历计算等问题
年龄、经历等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4月1日(不含)。选聘职位表中注明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专业要求,参照我市现行公务员招考的专业目录执行标准。学历要求为最低限制,即高学历可报考低学历职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职位。
7.本公告由罗湖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666211。
附件:
中共罗湖区委统战部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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