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拟对以下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司法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楼2017室,联系电话:22185984,邮政编码:51800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