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翠竹街道木头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于2013年4月取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核发的《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罗湖区翠竹街道木头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3〕186号),并于2018年1月取得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关于修改<罗湖区翠竹街道木头龙片区更新单元规划>的申请》的复函(罗更新函〔2018〕163号),同意规划修改和分期实施方案。现再次对罗湖区翠竹街道木头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进行规划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申请的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处罗湖区翠竹街道,位于华丽路西南侧,爱国路西北侧,文锦中路东北侧,翠园中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教育新村东侧。
二、本次规划修改具体如下:
(一)规划支路修改
1.修改规划一路线形,使其全部位于拆除重建范围以内。
2.修改规划二路与规划一路道路交叉口,保证该交叉口至爱国路的距离大于30m。
(二)地块划分修改
1.取消原01-08、01-09地块公园绿地,新增公园绿地01-07地块面积为447.3㎡,01-08地块面积为570.0㎡。
2.将原01-02(1)、01-02(2)地块合并为01-02地块。
3.优化地块的用地边界,01-01地块面积由2063.7㎡修改为1878.3㎡,01-03地块面积由4782.2㎡修改为6103.1㎡。
(三)公共服务设施修改
1.修改原01-04地块独立占地幼儿园至01-02地块内,幼儿园占地面积3603㎡、建筑面积3250㎡不变。
2.修改原01-03地块地下公共充电站至01-02地块。
3.修改原01-02(1)地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公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邮政支局以及原01-02(2)地块居委会、老人活动中心至01-03地块。
(四)建筑布局修改
在建筑总量、各计容积率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将开发建设用地地块的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腾挪。
1.木头龙更新单元01-01地块地上商业建筑面积由8000㎡修改为6200㎡,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由0修改为1300㎡。
2.01-0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284550㎡(含保障性住房50590㎡)修改为282690㎡(含土地整备安置房26981㎡),商业建筑面积由86260㎡修改为87380㎡。
3.01-03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52710㎡修改为53950㎡(含木头龙小区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50590㎡、三角地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3360㎡)。
4.三角地更新单元02-01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22400㎡(含保障性住房3360㎡)修改为23020㎡,商业建筑面积由1100㎡修改为480㎡。
5.01-01地块的40个停车位腾挪至01-02地块。
(五)建设用地空间控制修改
1.将01-02地块的公共开放空间由3320㎡修改为3600㎡。
2.01-01地块在规划一路增加一处出入口。
3.优化01-02地块项目出入口位置,在规划一路增加一处出入口。
4.优化01-03地块在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的出入口位置及开口方向。
5.将01-02地块建筑限高由200m修改至240m(住宅建筑限高200m保持不变)。
6.02-01地块建筑限高由100m修改至180m。
(六)利益平衡修改
1.在建筑总量、各计容积率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不增加,拆除范围不变且捆绑拆除责任与贡献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将2018年已批方案中木头龙小区更新单元住宅面积的8%转为罗湖区土地整备安置房,面积为26981㎡,布置在01-02地块内。
2.实施主体除负责项目拆除范围内全部建筑物拆迁工作外,需负责将拆除重建范围内以下用地移交政府: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36.1㎡、公园绿地4642.9㎡以及城市道路用地9904.7㎡,总计由15066.2㎡修改为15783.7㎡,土地移交率由18.10%修改为18.96%,增加0.86%。
(七)分期实施修改
综合考虑公共利益项目的优先落实及更新单元整体的推进效率,将木头龙小区更新单元由两期开发修改为整体一期开发,由实施主体落实所有实施责任。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商务中心6楼
2.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028号翠竹大厦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木头龙小区内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
网址:https://www.szlh.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为止。
五、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22300151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附图4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