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罗湖区委(政府)办发布日期:2019-05-22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5-22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罗府办函〔2019〕2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罗湖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罗湖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精神,现结合罗湖实际,特制定罗湖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动员、全面组织、全面推进,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每一位市民的思想认同和行为习惯。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用“绣花”功夫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以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抓手,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深圳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2019年5月底前,现有的垃圾分类2.0小区全部升级打造成3.0小区,即实行厨余垃圾分类,每个集中分类投放点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洗手设施和语音提示设施,并在晚上19时至21时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工作。

  (二)2019年年底前,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所有住宅区实行“楼层撤桶”,全面推广“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实现全区厨余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建设宣传督导体系,形成全民参与格局。

  1.全民动员,树立典型。各机关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小区、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注重发挥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全区党员干部自愿参加社区垃圾分类督导“蓝马甲”志愿行动。

  工作措施:由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将参加“社区垃圾分类督导”蓝马甲志愿行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具体工作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每个月至少一次在所住的小区参加“社区垃圾分类督导”蓝马甲志愿行动;每个季度由各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组织一次“社区垃圾分类督导”蓝马甲志愿行动。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好台账。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落实。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引导。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方案,并每月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媒体或政府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指导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长期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

  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负责运用地铁、公交车等宣传载体,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实操性知识,传播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理念。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通过短信或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引导来深游客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市、区制定的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全覆盖传播垃圾分类减量理念。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或视频播放设备,定期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并通过宣传栏、灯杆旗等载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工作措施:各职能部门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委罗湖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3.实施“蒲公英计划”,强化公众教育。

  (1)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高标准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并探索引入公益组织进行管理。2019年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建设,并接待参观60批次以上。

  工作措施: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继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建设,2019年9月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2)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硬件设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蒲公英计划”,完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开设。

  工作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设垃圾分类微课堂,并按照市城管部门统一制式挂牌。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1次“微课堂”培训;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 “微课堂”讲师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4.全面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区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区各类院校、幼儿园的教育发展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德育教学内容,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校园建设内容;督促全区各类院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进社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社会服务和环境保护意识;打造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提升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辖区各类院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教师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指导辖区学校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区教育局对全区各类院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019年年底前,完成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所有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一季度,巩固已通过市里验收的示范学校建设成果,区教育局梳理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名单,并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备案;二季度,按照创建要求,各学校应配备完善分类容器、开展宣传和主题教育教学活动等;三季度至四季度,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区教育局对全区各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监督整改到位,确保完成市里年终检查抽查及验收。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5.充分发挥社会协同力量。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建立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联系工作机制,引导相关公益组织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具体项目,区民政局协助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项目纳入“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并推荐至街道、社区,提供街道、社区按需点选实施。

  区委宣传部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活动,广泛宣传和倡导适量点餐、剩菜打包,动员市民群众践行环保理念。

  工作措施: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管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6.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

  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督导责任。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现场督导工作。

  各街道广泛发动社工、志愿者、社区老年人、热心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督导工作,落实“集中投放点+定时定点督导”模式,每个小区全年开展督导工作天数不少于270天。区民政局、区团委协助督导工作开展。

  工作措施:一季度,各街道按照各小区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督导人员数量,开展定时定点督导;二季度至四季度,继续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工作,2019年年底前每个“集中投放点+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小区全年开展督导工作天数不少于270天。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二)建设分流分类体系,提高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1.建设完善玻金塑纸收运处理系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会同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效衔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过程监管,定期统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据,并向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报送。

  辖区各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规范设置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和废弃纸类收集容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分类收集,由区环卫机运队清运,批量汇集后,交由再生资源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2019年6月底前,所有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玻金塑纸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一季度,对辖区各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设置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和废弃纸类收集容器的情况摸底调查;二季度,完善各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和废弃纸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继续开展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所有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玻金塑纸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继续推进废电池和废灯管回收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废电池和废灯管回收暂存点,由区环卫机运队清运,批量汇集后,交由区里统一委托的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2019年6月底前,实现所有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废电池、废灯管等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负责指导废电池、废灯管等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对废电池、废灯管等有害垃圾的处置过程进行监管。

  工作措施:一季度至二季度,对辖区各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设置废电池、废灯管收集容器的情况摸底调查,对未设置或设置不到位的监督落实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实现所有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废电池、废灯管等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3.建设完善废旧家具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2019年6月底前,所有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废旧家具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70%,分流处理量达到40吨/日。

  工作措施:(1)加快推进废旧家具投放点设置。所有物业住宅区(城中村)必须设有废旧家具投放点,投放点需设置围挡、标识、指引牌、消防设备,对于不具备设置投放点条件的,可就近并入其他住宅区(城中村)或社区统一设置的废旧家具(年花年桔)投放点。

  (2)免费回收服务覆盖至所有住宅区(含城中村)。由外包服务清运企业对已签订《免费清运生活垃圾承诺书》且符合分类收运条件的住宅区(含城中村),实行废旧家具免费收运服务。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并根据市城管部门制定的废旧家具相关管理办法实行日常管理。通过建立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区废旧家具收运数据走向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3)落实废旧家具清运责任。废旧家具要及时收运至指定处理场所。市政道路及绿地的废旧家具由外包清扫保洁企业负责收运;住宅区(含城中村)的废旧家具由外包清运企业负责收运。

  责任单位:(1)各街道办事处;(2)、(3)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4.建设完善废旧织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各街道督促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规范设置废旧织物智能回收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废旧织物回收备案监管,提高收运处理效率。2019年6月底前,所有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废旧织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一季度完成对全区废旧织物回收箱布点情况的摸底;二季度,加快推进布点工作,并逐步将原有的织物箱更换为废旧织物智能回收箱,全区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废旧织物回收箱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5.建设完善年花年桔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持续开展年花年桔回收利用工作,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年花年桔专项回收工作方案,通过给予适当补贴的方式引进回收企业,居民、小区物业及各单位通过“深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预约免费上门回收废弃的年花年桔。委托的回收企业将存活的花卉、完好的花盆及养殖土、造型支架等进行资源化利用,在便民的基础上实现垃圾减量目的。依托废旧家具投放点,实行定点投放、预约清运、资源利用处理。2019年3月底前,所有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年花年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1月底前完成年花年桔收运处理和年花年桔宣传推广工作;2月19日至3月底前开展年花年桔收运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6.建设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单独的或与餐厨垃圾协同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系统。2019年年底前,所有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2019年5月底前,将已创建的2.0小区升级打造成3.0小区;2019年年底前,全区物业住宅区(含城中村)全部打造成3.0模式,在“集中投放点+定时定点督导”模式的基础上,实施厨余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7.建设完善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在区属社区公园、旅游景区、道路和住宅区内开展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绿化垃圾统一运输至区里指定的末端处理点,将绿化垃圾中较大的树干去除枝叶后直接资源化利用,枝叶粉碎后资源化利用。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区绿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分流处理量达到10吨/日。

  工作措施:一季度,对现有的绿化垃圾处理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地磅设施,提高处理能力;二季度,实现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8.建设完善果蔬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加快推进辖区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大型商超开展果蔬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商户分类投放果蔬垃圾。委托一家果蔬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开展专项收运处理工作。2019年6月底前,所有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大型商超果蔬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100%,果蔬垃圾分流处理量达到40吨/日。

  工作措施:一季度,各街道对辖区内果蔬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名单盖章后上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汇总;二季度完成果蔬垃圾收运处理企业招标工作,果蔬垃圾收运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分流处理量达到40吨/日。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9.建设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监管,指导辖区餐饮企业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并与相关餐厨垃圾经营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交由后者分类收运处理。2019年6月底前,实现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的食堂及餐饮企业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全覆盖,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200吨/日。

  各街道应加强餐厨垃圾专项执法,查处餐厨垃圾非法收运行为,切实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执法检查。

  工作措施:(1)一季度,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开展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的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名单;二季度,辖区餐饮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回收覆盖率达到100%,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200吨以上/日;(2)2019年底前,各街道办事处每月至少开展1次餐厨垃圾执法检查,全年开展不少于12次。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东江环保落实。

  完成时限:(1)2019年6月底前;(2)2019年年底前。

  10.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干湿分离技术小型化应用。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在所属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和纳入改扩建计划且占地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转运站中(罗湖区18个),利用干湿分离技术将原生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干湿分离比约7:3),与新建及改造升级工程同步完成并达产运营。干垃圾送至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湿垃圾送至辖区餐厨垃圾处置点与餐厨垃圾协同处理。

  工作措施:一季度,联系设备供应商提供设备参数;二季度,设备采购、转运站改造、浆液收运处理项目纳入招标计划,选取1-2个条件较好的转运站台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离试点工作;三季度,完成招标和干湿压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11.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收运车辆GPS终端、自动联网地磅系统、收运处理企业视频监控等技术设备,并与市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工作措施:督促各收运企业对收运车辆安装GPS系统、各末端处理点安装地磅系统、各收运处理企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12.规范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

  2019年6月底前,所有市政道路完成垃圾桶更新和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广场、公园、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

  (1)在市政道路,选择每个地铁站人流量最大的1个进(出)站口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每个公交站台设置1个其他垃圾投放点。人流密集路段和没有地铁站、公交站台的路段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设置。在其他公共场所,应至少选择1处人流较大、便于投放的场地设置分类投放点,鼓励根据人流量和场地实际增加设置。

  (2)分类投放点应分别设置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投放点仅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原设置的两分类桶应逐步撤除,除市政道路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少量单一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工作措施:一季度,完成垃圾桶采购工作;二季度,所有市政道路完成垃圾桶更新和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广场、公园、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形成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

  1.落实区、街道、社区推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地方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加强基层社区党建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监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长作为召集人,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每年年底对各街道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做好经费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公司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社区工作站、居民委员会负责配合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教育,指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社区老年人和热心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2.落实行业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督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考核监管内容。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督促各类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监管内容。

  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大型商超开展果蔬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监管内容。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通过实施科技计划,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相关技术领域的科技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相关先进技术进行应用示范。

  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负责联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治污保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范畴,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工作的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督促相关单位在机场、码头、地铁站、公交站等公共交通场站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监管内容。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卫生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加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督促医院、诊所、社康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监管内容。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纳入劳务派遣、临聘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区国资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直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并与薪酬挂钩,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要求。

  区口岸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协调督促陆路口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监管内容。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制定文体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督促全区文体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2019年5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制定本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

  3.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责任。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范围。

  4.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企业的责任。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服务合同要求,对辖区分类收运处理企业进行检查考核。督促企业配备相应的分类运输车辆、处理设施、安全设备和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分类收运、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和收运车辆、处理设施维护。

  5.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垃圾分类监管责任。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垃圾分类监管责任,监督其下属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创建要求,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开展宣传教育,并做好台账记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区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发展改革、商务、科技创新、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保障、文体旅游、国资、住房建设、口岸、司法、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团区委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健全区、街道两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机构和人员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

  根据全市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部署,各街道应当根据垃圾强制分类年度工作任务,将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经费从本单位每年的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区财政部门对街道垃圾分类业务工作在经费上予以保障。研究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探索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垃圾收运、处理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强化考核机制。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民生实事、治污保洁、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考核内容,纳入区对各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每两月对各街道进行专项考核并发布考核结果,督促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统一工作部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监督机制,对街道、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四)健全监督机制。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法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格局。

  (五)制定激励政策。

  探索推出一批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对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个人给予适当表扬或奖励。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